附錄1
1、校樣中的校對引線不可交叉。初、二、三校樣中的校對引線,要從行間畫出。
2、校樣上改正的符要書寫清楚。校改外文,要用印刷體。
3、校對校樣,應根據(jù)校次分別采用紅、純藍、綠三種不同色筆(墨水筆或圓珠筆)書寫校對符號。
4、作譯者改動校樣所用筆的色彩,要與校樣上已使用的顏色有所區(qū)別,但不可用鉛筆。
(參考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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